《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于2017年5月8日印发,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该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提高其经营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办法明确了国家级公益林的定义、管理原则、保护等级、责任主体、资金安排、经营管理、调整程序及监管要求等,强调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并实行分级管理、科学经营、合理利用。
本文目录导读:
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提高国家级公益林的经营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国家林业局与财政部于2017年5月8日联合发布了《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本文将详细解读最新的《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管理办法的背景与目的
随着生态环境的日益重要,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级公益林是指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它们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上的不足,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面临诸多挑战,制定和实施《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1. 管理原则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类管理、责权统一,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管理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国家对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具体的管理措施提供了指导。
2. 管理职责
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则负责辖区内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这种分级管理的模式有助于确保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这为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管理办法还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投入,共同推动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工作。
4. 保护措施
为了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了多项具体措施,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设立国家级公益林标牌,标明国家级公益林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权属、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对国家级公益林实行“总量控制、区域稳定、动态管理、增减平衡”的管理机制等。
5. 经营管理
国家级公益林的经营管理以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为目标,通过科学经营,推进国家级公益林形成高效、稳定和可持续的森林生态系统,管理办法对一级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的经营管理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并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
6. 动态管理
管理办法对国家级公益林的动态管理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申报补进、调出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国家级公益林的调出以不影响整体生态功能、保持集中连片为原则,一经调出,不得再次申请补进,补进的国家级公益林应当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规定的区划范围和标准,并应当属于对国家整体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起关键作用的森林。
7. 监管与责任
为了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的监管,管理办法规定了多项监管措施,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政策的宣传工作;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国家级公益林的落界成图工作;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国家级公益林监测和定期核查等,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确保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这一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为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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